【三從四得 防範縱火】
111年1至11月縱火案件共245件,造成17人死亡、25人受傷,其中以111年3月6日臺中市興中街縱火案(6人死亡、6人受傷),單一事件造成重大人命傷亡;昨(12)日臺北市士林區又發生2件連續縱火案件,引起社會關注。
為避免縱火造成嚴重損害,宜加強縱火防制作為,除要結合社區的力量守望相助及裝置監視設備外,也要提醒大家加強自主消防安全意識,依照 #三從四得 的方法。
從消除雜物及死角等措施做起,記得滅火器
使用方法,同時關注家中或身邊情緒不穩定、精神異常妄想或久病厭世者的狀況,適時給予傾聽、關心及安撫,如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,採行送醫或防範。

縱火防制大家一起來,請提高警覺,注意可疑人士,發現縱火情事即撥119或110
,加速警方破案,有效嚇阻縱火事件,以建構「不易被縱火、不讓人縱火、不擴大災情」安全的生活空間。

資訊來源:消防署 | Facebook
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醒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