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詐騙集團透過網路廣告平臺大量投放投資詐騙廣告,手法日益翻新,誘騙民眾誤信不實資訊,更嚴重侵害多位政商名人、財經專家的名譽與形象。這些遭冒用人士屢次公開澄清,強調從未成立任何LINE投資群組,呼籲社會大眾提高警覺,切勿受騙。
刑事警察局統計114年第一季,通報Meta下架投資詐騙廣告3萬6824則、通報Google下架投資詐騙廣告1576則。詐騙廣告轉以美女圖、粉專名稱為「○○證券」、「○○書店」、「○○周刊」或隨機英文命名等其他類型的態樣最多,占72.80%,另投資詐騙廣告中偽冒財經名人占13.25%、媒體網紅占11.25%、企業領袖占1.80%、政治人物占0.91%。
刑事警察局強調,網路廣告平臺業者依法有明確責任,不能放任詐騙廣告流竄,依據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第30條明訂,平臺不得刊登或推播含有詐欺內容之廣告,並應建立完善的防詐管理機制;該條例第31條更進一步要求,平臺於刊登或推播廣告時,應主動揭露資訊。若未依上述規定執行,恐將面臨違法風險。呼籲網路廣告平臺業者切勿逃避責任,應積極配合法規,主動落實揭露與防詐義務,共同守護民眾財產安全、資訊安全與數位環境的信任基礎,從源頭防堵詐騙,避免民眾受害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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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來源:165全民防騙 |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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