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防災宣導】爆竹煙火施放後殘骸 妥善處理不成災! 發佈日期: 2023-03-21 作者: 洪松山 matsuyama 【爆竹煙火施放後殘骸 妥善處理不成災】 施放爆竹煙火是因應節慶、娛樂用途,但施放後的爆竹煙火殘骸如處理不當,也有釀災之虞。 農曆春節期間在臺中市發生1起火災案件,起因是開工施放鞭炮後,將炮屑掃起來放置於室內,鞭炮餘燼引發火勢,從建築物1樓延燒到3樓。 上個月在臺東縣有宗廟遶境活動施放升空類一般爆竹煙火,產品尚未發射完畢,就被移到騎樓,因火藥繼續作用而引燃其他物品造成火災及1人受傷。 清明掃墓時節即將到來,部分有施放爆竹煙火習俗,但近期氣候乾旱水源缺乏,如不慎引燃雜草,火勢將快速延燒不易撲滅。 提醒大家,因爆竹煙火含火藥成分,所以大家施放爆竹煙火後,要用水澆熄餘燼,以確保產品無引燃之餘,這時才能處理丟棄產品殘骸,以免發生危險。 資訊來源:消防署 | Facebook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醒您